2023年05月11日 发布
往来港澳通行证补发申领及逗留签注
一、通用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制证照片(申请人可以选择本人到预约办理的受理现场免费采集;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出境照通达”→点击“照相”查询社会化照相馆采集地点,自行前往付费采集证件照,采集成功后持“北京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前往预约办理地点递交申请)。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可交验本人户口簿原件)。
4、在京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有效期三个月)。
5、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提供出生证或能够直接载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并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在申请表上填写监护人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2019年1月1日后在京完成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并提交过监护关系凭证的,再次在京申办上述三类证件,可免予提交监护关系凭证。
6、往来港澳通行证损坏的需提供被损坏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7、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提交户口簿等相应凭证材料原件。
8、户籍地公安机关有特殊要求的,申请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二、逗留材料
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
2、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劳务经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香港证件的函》原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
3、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原件。
4、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教育部门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
5、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申请表》原件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包括澳门劳工事务局出具的“聘用许可_专业雇员”、“聘用许可_非专业雇员”、“聘用许可_家务工作雇员”和澳门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
6、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劳务经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澳门证件的函》原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续期申请确认信》原件,或者交验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包括澳门劳工事务局出具的“聘用许可_专业雇员”、“聘用许可_非专业雇员”、“聘用许可_家务工作雇员”和澳门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
7、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
8、获批在澳居留的人员,续办逗留签注的,须交验澳门特区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通知书(续办“赴澳签注”)》,且在《通报获准澳门居留许可续期/延期人士名单》内。
注:1、外文资料需翻译成中文。
2、如为境外遗失的情况,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境外签发的旅行证或回国凭证等回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