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7日 发布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补发
一、办理条件:
1、遗失、被盗抢的。
2、证件损毁的。
二、办理材料:
1、本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3、制证照片(申请人可以选择本人到预约办理的受理现场免费采集;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出境照通达”→点击“照相”查询社会化照相馆采集地点,自行前往付费采集证件照,采集成功后持“北京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前往预约办理地点递交申请)。
4、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所需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
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遗失、被盗抢的需提交本人书面遗失声明,损毁补发的需提交本人书面损毁情况说明及已损坏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提交有效的在京临时住宿登记原件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北京签发)原件。
重要提示:
1、所有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均应使用A4纸。
2、外文资料需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