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前往边境管理区,须申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不单独签发证件,可与持证监护人偕行,但不得超过二人。边境管理区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阿里地区。
二、办理流程
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需由本人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遇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或网上申请。
三、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二)内地户籍居民提交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非本市户籍还需北京市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三)港澳居民提交
1.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2.在京有效临时住宿登记原件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北京签发)原件;
(四)台湾居民提交
1.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原件;
2.在京有效临时住宿登记原件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北京签发)原件;
(五)华侨(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
1.本人有效的护照原件;
2.华侨回国定居证原件;
(六)外国人提交
1.本人有效的护照原件;
2.在京有效临时住宿登记原件;
(七)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需与监护人同时申请,还须提交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或能够直接载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八)本人遇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经申请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注:《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温馨提示
(一)所有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1份,均应使用A4纸;
(二)所有外文资料需翻译成中文。
五、网上申请途径
(一)“北京警务”微信小程序
(二)“平安北京”微信公众号
(三)北京市公安局官网(gaj.beijing.gov.cn)
六、办理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的线下申请,当日领取证件;符合办理条件的网上申请,一个工作日审批签发;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
七、办理时间、地点
本市户籍人员可就近在任一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
非本市户籍在京居住人员、华侨、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在其居住地所在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