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1日 发布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一、受理范围

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前往边境管理区,须申领《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不单独签发证件,可与持证监护人偕行。边境管理区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阿里地区。

二、办理流程

十六周岁以上的内地居民通过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申请办理有效期一个月、三个月以内的《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线上申请有困难的京籍居民和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居住证的非京籍居民,在京居住的华侨、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偕行不满16周岁子女或者申请有效期一年的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中国内地居民,须前往分局出入境大厅线下申请办理《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三、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二)内地户籍居民提交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非本市户籍还需北京市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三)港澳居民提交

1.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2.在京有效临时住宿登记原件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北京签发)原件;

(四)台湾居民提交

1.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原件;

2.在京有效临时住宿登记原件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北京签发)原件;

(五)华侨(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

1.本人有效的护照原件;

2.定居国外材料原件;

(六)外国人提交

1.本人有效的护照原件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原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

2.在京有效临时住宿登记原件;

(七)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需与监护人同时申请,还须提交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或能够直接载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注:《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温馨提示

(一)所有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1份,均应使用A4纸;

(二)所有外文资料需翻译成中文。

五、网上申请途径

国家移民政务服务平台(移民局12367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六、办理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的网上申请,当日审批签发证件;符合办理条件的线下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日审批签发证件;申办《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存疑的需等通知签发证件;签发证件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