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9日 发布
往来台湾通行证定居签注
一、通用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原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有效期超过拟申请签注有效期30天以上)。
3、在京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有效期三个月)。
二、定居材料
1、提交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凭证。
2、北京市户籍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北京市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原件。
3、北京户籍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且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还须交验本人《出生证》原件、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外文资料需翻译成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