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7日 发布
往来台湾通行证应邀签注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原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有效期超过拟申请签注有效期30天以上)。
3、国务院台办或北京市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批予北京或抄送北京市公安局受理)。或经北京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注:1、外文资料需翻译成中文。
2、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在原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原签注受理部门再次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在台湾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